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实施意见》——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

本报讯(记者孙建伟 通讯员邹庆甲)近日,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具有邢台特色、多层级多要素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初步构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融入城乡建设的格局基本形成。到2035年,分类科学、保护有力、管理有效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全面建成,全市人民群众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进一步提升。

《意见》提出,要建立分类科学、保护有力、管理有效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着力解决城乡建设中历史文化遗产屡遭破坏拆除等突出问题,确保各时期重要城乡历史文化遗产得到系统完整保护,做好邢台文章,赓续红色血脉,让邢台焕发更强的生命力。

《意见》提出,要构建协同发展的区域保护格局,以沙河市、信都区、内丘县和临城县为重点,打造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为代表的冀南太行山历史文化片区;以清河县、临西县为重点,打造运河文化为代表的运河历史文化片区;以南宫市、信都区为重点,打造红色文化为代表的历史文化片区。要加快完善邢台古城传统脉络,以邢台古城为核心,构建古官道文化发展轴、邢襄文化发展轴,结合考古遗址公园、遗址博物馆、陈列馆等基础设施或文化服务设施建设,发掘推广老地名、中华老字号、历史名人、民间传说等传统文化。

《意见》还就加强保护利用传承、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组织保障等方面提出具体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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