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等两部门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

国家医保局、财政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意见》。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包含基本制度、基本政策以及医保基金支付的项目和标准、不予支付的范围,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动态调整,适时发布。

其中,基本制度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各地在基本制度框架之外不得新设制度,地方现有的其他形式制度安排要逐步清理过渡到基本制度框架中。基本医疗保险覆盖城乡全体就业和非就业人口,公平普惠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医疗需求。补充医疗保险保障参保群众基本医疗保险之外个人负担的符合社会保险相关规定的医疗费用。

基本政策主要包括参保政策、筹资政策、待遇支付政策等。基金支付范围包括以准入法和排除法确定的药品医用耗材目录和医疗服务项目支付范围。(记者 叶 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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