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东山:巡回检察促和谐解民忧

“检察官还不是为咱好?不然,凭啥五次三番,费尽口舌,来调解咱们的事情?”因为没有得到事故赔偿,被害人家属曾多次信访,直到一辆大篷车开进了村里,在检察官的调解下,嫌疑人积极赔偿,双方达成和解后不约而同这样说。

从2013年开始,这辆写着“东山县检察院大篷车巡回检察”的车就开始走村串巷,每月将全县巡回一遍,走遍了县里的每一个角落,就地化解了多起大大小小的矛盾。近日,记者来到福建省东山县检察院,走近这辆大篷车,感受它化干戈为玉帛的神奇“魔力”。

延伸触角,及时发现苗头问题

这辆大篷车是一辆简易普通的车,工作时,车上“东山县检察院大篷车巡回检察”几个字就亮起灯,格外醒目,老远就能看到。

“群众有问题就会直接找过来。”经常随车到村镇巡察的东山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徐华松介绍道,大篷车直接开到群众身边,既延伸司法触角,又能及时发现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会同有关部门妥善处理。这样的方式将矛盾就地解决,消除在萌芽状态。

文章开头提到的案件,是该院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检察官意识到被害人家属潜隐着因“讨说法”而引发更大矛盾的可能,即刻深入到案发乡镇了解情况,与当地派出所、司法所多方密切配合,一同协调案件当事人双方家属进行沟通说理,并对双方作心理安慰和疏导,促使犯罪嫌疑人家属主动代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双方达成民事赔偿调解协议。

“在这几年的巡回检察工作中,东山县检察院共发现立案监督线索19条、民事申诉线索14条,从中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9件29人,监督行政执法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6件11人,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9件。”该院侦查监督科负责人许子云补充道。

深入群众,民声民意“零暂存”

东山县检察院的“大篷车”采取谈、访、察、听四种形式,搭建社区、镇村、机关、团体沟通信息平台,倾听群众呼声,解决群众的关切,达到了民声民意“零暂存”。

今年,该院将“社会与法”“百姓时空”“法治讲坛”等三大“检察元素”,有机融入“乡村善治”之中,在巡回检察中,形成规范有序、多元精细、公正高效的综合办案化解矛盾模式,彰显出法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今年7月,在处理陈城镇陈城村的一起故意伤害案中,被害人蔡某与嫌疑人陈某因琐事发生肢体冲突,蔡某经法医鉴定为轻伤二级。鉴于双方系亲属关系,并且是轻微伤害,检察官多次上门,与陈某沟通,化解双方矛盾。为了更加公正客观,该院还邀请县公安局、陈城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村干部和村里的调解员共同参与矛盾化解。经过检察官的释法说理,陈某积极赔偿蔡某损失,双方握手言和。

“你们既挽救了我,又挽救了我们一家人。如果双方矛盾再加深,就不是我一个人进牢里的问题了。”事后,陈某对办案检察官说道。

研判民情,百姓家里的“焦点访谈”

通过走村入户受理群众控告、申诉,在面对面交流中掌握社情民意,及时、便捷地服务群众,彰显服务百姓亲和力,是东山县检察院通过巡回检察研判民情,从而架起社情民意“直达通道”的又一种好做法。

在巡回检察中,该院干警遵循“每访一户,记录一户,研判分析一区,化解矛盾一片”的准则,让受访群众倍感真情实意。及时的司法救助也让困难群众深切感受到党和国家的关爱,消灭了潜在的社会不稳定因素。

“是你们的爱心和雪中送炭让我们有了活下去的希望。”受到司法救助的黄某英的女儿含着热泪对检察官说。

2017年9月,该院控申部门检察官在铜陵镇码头街巡回接访时了解到,低保户黄某英在当月发生的一次交通事故中丧生,因交通事故肇事者没有经济赔偿能力,导致黄某英的两个正在读书的女儿生活十分困难。

检察官当即走访了该家庭,了解到黄某英一家四口原本依靠身患残疾的黄某英丈夫维修钟表为生,其丈夫病故之后,仅仅依靠黄某英打工收入和低保金不足以维持家庭生活和两个女儿读书的费用,现在黄某英遇车祸亡故,两个女儿只能四处借钱过日子。其住所还是一间十分破旧的百年老祖屋,年久失修,无法居住。

了解情况后,检察官当场受理了黄某英之女的司法救助申请。一个月之后,检察官便将4万元救助金发放到申请人手上,社区群众及申请人近亲属也都纷纷点赞。

“大篷车为获取社情民意,排解纠纷,及时解决群众的诉求提供了一个有效的渠道。我们有时还会带着案件线索下去,更加深入地了解案件情况,服务群众,化解矛盾。”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文锋介绍道。

据统计,自2016年至今,东山县检察院的大篷车共开展巡回检察154次,接待群众来访310人次,走访群众298人次,化解矛盾11件,促成案件和解16件,发出相关检察建议15件。(记者 闫晶晶 张仁平 林惠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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