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将提高社会救助总体水平

日前,福建省民政厅制定出台了《2018年社会救助行动计划》,明确2018年全省新增低保对象5万人以上,60%以上县(市、区)实现救助供养标准城乡一体化,力争实现全省社会救助总体水平明显提高,更多指标进入全国先进行列,社会救助事业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困难群众。

《计划》提出,2018年全省各县(市、区)农村低保标准全部达到当地城市低保标准70%以上,实现城乡一体化的县(市、区)达到40%以上;低保对象占户籍人口比例接近东部地区平均水平;生活不能自理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35%以上;全省乡镇敬老院床位使用率达到50%以上,社会化运营比例达到20%以上;临时救助年度资金使用率达到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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