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将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21个地区

7月2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扩大开放稳外贸稳外资,并推出四方面举措,其中包括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21个省份部分地区。

据了解,2018年6月份,国务院批复同意《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同意在北京、天津、上海等17个地区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深化试点期限为两年,自2018年7月1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止。

两年试点结束,服务贸易领域有哪些新变化?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教授盘和林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一是服务贸易的结构变化。传统的服务贸易如运输、旅游等比重不断下降,而计算机和信息服务、金融服务、文化贸易以及娱乐服务等占比逐步提高。二是推动服务贸易发展的方式不断创新。如各试点城市通过支持金融机构发展跨境投融资业务,帮助打造跨境本外币资金池,鼓励跨境融资、融资租赁等业务,有效推动服务贸易增长。

财政部专家库专家、360政企安全集团投资总监唐川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两年来,各地在服务贸易创新方面皆做出了巨大的突破和进展。首先,在金融服务业方面,外资控股国内主体、外资机构业务范围的拓展;第二,人民币原油、铁矿石、PTA等期货品种的对外开放,也加强了国内实体产业与境外金融业的对接;第三,外商投资领域的进一步扩容所带来的资金、模式、技术的直接输入;第四,各关键商业领域“中国模式”的有效输出都是这两年深化试点的重要成果。

公开信息显示,此前开展试点的多个地区服务贸易发展迅速。例如,2019年,成都服务进出口总额900.06亿元,同比增长10.1%,其中,“设立国际生物医药保险超市”案例上榜国务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最佳实践案例”,在全国复制推广。又如,贵州2016年至2019年贵州省服务进出口累计达到528.95亿元,年均增长16.15%。

此次,将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扩大到全国21个省份部分地区,对当地服务贸易发展有哪些影响?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陶金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两年来,在试点地区的带动下,我国服务贸易规模增速较快,服务贸易出口增速快于货物出口,服务贸易进口也由于开放步伐加快而快速增长。扩大试点范围后,各地区将借鉴前期自贸试验区和服务业改革开放的经验,进一步改善服务贸易便利化水平等。此外,将促进当地服务贸易出口相关产业的培育,并吸引更多服务业外资进入当地投资经营,进一步带动就业。

“首先,将会有效促进当地服务贸易创新程度的提升。其次,扩大当地服务贸易主体规模,改善服务贸易结构,并开发更多的新兴服务贸易领域。”盘和林表示。

谈及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对稳外贸稳外资的作用,陶金表示,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有利于支撑服务领域贸易进口和出口的同时扩张,预计我国服务贸易规模将加速增长。此外,服务贸易开放政策持续深化,意味着服务业外资企业加速进入中国,提供相关服务,而且服务业的人力成本相对稳定,产业转移的现象并不普遍,能够形成比较持续的外资流入。

唐川表示,当前,我国经济正处在从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的阶段,以消费、服务业和有效投资带动各行业均衡发展、全面升级已成为必然的路径。同时,因看到我国内需市场的体量和后发力量,当前外商投资新增领域也主要集中在了制造业、新兴服务业以及正在逐渐开放的金融业。整体来看,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是国内管理层和国外投资人两方的共同目标,可以说,不仅能稳外贸稳外资,而且能够切实为外资带来良好的投资收益、市场效益。

盘和林表示,一方面,服务贸易具有高增长和高附加值的特点,深化服务贸易发展将为我国贸易增长打开巨大空间。另一方面,对我国对外开放有着积极的作用,像营商环境的改善、跨境金融的发展以及跨境文化的交流,这都是稳外贸稳外资的基础。

(记者刘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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