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印发化工投资项目管理规定 为化工项目设“硬门槛”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山东省化工投资项目管理规定》,提出加强和规范化工投资项目管理,促进化工产业安全绿色、集约集聚、高端高效发展,为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等化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设定了“硬门槛”。

山东省提出,化工投资项目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应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和安全生产评价,确保投资项目中的安全、环保等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同时,积极推进化工企业进区入园,鼓励企业之间上下游协同,建链补链强链,推动企业重组和产能整合提升。

部分项目有了明确的“硬门槛”。其中,新建生产危险化学品的化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原则上不低于3亿元(不含土地费用)。但列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以及搬迁入园项目,不受3亿元投资额限制。

在危险化学品方面,山东省提出,将严格限制新建剧毒化学品项目,实现剧毒化学品生产企业只减不增。(记者袁军宝)

关键词: 化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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