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提出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十项举措

“自去年以来,生态环境领域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1904件,履行诉前程序1590件,提起公益诉讼106件。”“通过办案,恢复和复垦各类土地1.7万余亩,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饮用水水源地面积2800余亩。”5月 15日,甘肃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交出该省检察机关服务甘肃绿色发展的检察答卷。

记者发现,比这些数据还有料的是该省检察机关从强化监督、协作配合出发,提出了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十项举措。

这十项具体的举措中,既有深入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继续开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活动、积极部署祁连山国家公园生态环境问题专项督导活动、挂牌督办重点案件等常规动作,又有开展公益诉讼诉前案件“回头看”,加强涉生态环境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执行监督,建立行政检察与生态环境衔接工作机制,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积极参与“丝绸之路”西北段软硬环境检察协作机制建设,推行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年度报告等创新举措。

据了解,今年,甘肃省检察机关还将围绕“丝绸之路”西北段软硬环境提升,主动加强与周边省区检察机关的联系,重点解决跨区域生态环境案件管辖、司法办案协作和工作沟通交流等问题,不断推动跨区域大山大河的生态环境保护;围绕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对办理案件的分析总结和梳理,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问题,推行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年度报告制度,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真正从事后处理向事前保护转变,不断推进源头治理。

“检察机关服务生态环境保护要结合职能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用法律手段、检察手段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甘肃省检察院检察长朱玉表示,全省各级检察院要深入调研,全面掌握本地生态环境状况,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唱好环境保护“地方戏”。(记者 南茂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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