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县公安局受立案管理室于3月15日正式启用

为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切实解决受案立案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从源头上解决有警不接、有警不处、有案不受、有案不立、有案不查等突出问题,严把案件入口关,根据省公安厅《关于改革完善受案立案制度的实施意见》以及市局的相关部署,新化县公安局受立案管理室于2018年3月15日正式启用。

受立案管理室的运行将进一步完善执法权力运行机制,促进公安机关严格公正文明规范执法,提升执法公信力的具体部署,对于加强基层执法管理,强化源头执法监督有着极其重大的意义。

其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工作职责:接受群众直接到受立案管理室的上门报警和本局各办案单位存在争议的群众报警,受立案管理室接报警后进行接报警登记,然后移交给有管辖权的办案部门受案;接受其他机关移送的案件和检察机关通知立案的案件;对全局案件受立案是否及时进行监督;负责全局刑事案件的立案或不立案审批。

受立案管理室的成立,对进一步落实刑事案件“三统一”目标,健全完善统一接报警、受案登记、立案审查工作机制,规范受案立案工作流程,强化执法流程监督管理,使受案立案工作更加规范、高效、便民、公开,不断提升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

关键词: 新化县 公安局
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立刻删除。
新化月报网报料热线:886 2395@qq.com

相关文章

你可能会喜欢

最近更新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