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县人民检察院驻县环保局检察联络室正式揭牌成立

挂牌仪式现场

挂牌仪式

新化县委县政府对环境保护工作高度重视,为加大对破坏环境资源的打击力度,有效预防和惩治环境资源违法犯罪,推进我县绿色生态文明建设,12月21日,湖南省新化县人民检察院驻县环保局检察联络室正式揭牌成立。

据悉,该派驻县环保局检察联络室旨在进一步加强我县环保部门与检察、公安机关通力协作,积极摸索建立环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并形成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联席会议制度,县检察院驻县环保局检察联络室的成立,既是加大对危害环境犯罪的打击力度,又是有效预防和依法惩办环保范畴犯罪行为的需要;增强检察机关与环保部门的协作配合与监督制约,是向环境法治建设有力推进的具体体现。

县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谢自明同志讲话:一要在强素质、树形象上多下功夫。检察联络室一个重要的职责是督促行政机关履职。一定要牢固树立“打铁还需自身硬”的思想,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全力支持检察机关预防和打击环保领域的渎职犯罪。局行政执法人员要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严格执法,秉公执法,自觉接受执法监督,树立良好的环保行政执法队伍形象。二要在“两法”无缝衔接上多想办法。要强化环保和检察是一家、“一盘棋”的意识,建立健全与检察机关的联席会议、信息共享、联合督办等工作机制,主动邀请检察联络室人员列席重大案件案审会,提前介入案件的查处,努力做到力量上无缝整合,技术上无缝支持,案件移送上无缝对接,切实提高环境监管执法水平。三要在建立环保责任体系上多方落实。要以中央环保督察为契机,积极推进“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责任落实,切实形成抓生产、抓环保、抓行业的大环保工作格局。各部门齐抓共管,层层落实责任,切实改变重发展轻环保的现象,打通责任传导“最后一公里” ,构建“大环保”责任体系。四要在打击环境犯罪上多出实效。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总体部署,坚持从生态环境的需要出发、从民生需要出发,以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入手,积极配合检察联络室,坚决查处一批影响环境安全、影响民生稳定特别是涉及敏感行业重点突出的大案要案,及时移送打击涉恶意偷排直排、涉危废非法处置等有代表性的刑事案件,积极营造建设富饶美丽健康祥和新新化的良好氛围。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龙建江同志对检察联络室的工作开展提出了要求:一是联席会议。联络室定期或不定期邀请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工作情况,共同研究重大问题,统一执法思想和尺度。二是列席会议。联络室工作人员可以列席行政执法案件分析讨论、工作信息例会。三是联合调查和督办。对正在查办的违法情形严重、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破坏环境资源案件,联络室可以参与和配合联合调查。必要时,由检察机关和环保部门分别挂牌督办或者联合督办。四是信息共享。检察机关和环保部门互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派驻检察官开展工作时,可以登录环境保护局行政执法平台,查阅行政处罚材料。五是宣传普法。通过案例宣传,法制进校园、进工业园区等方式,进行环境保护政策法律宣传。六是考核考评。对联络室的工作要开展考核考评。

县政法委副书记刘道龙同志作了重要指示:一是提高认识,督促依法正确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落实两法衔接工作长效机制,实现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无缝对接,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监管执法水平。二是检察联络室履行相关监督职责,具体包括监督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刑事立案监督;接受和移送职务犯罪线索;三是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可能涉嫌犯罪的重大案件的查处;督促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履职;督促法院依法裁判和执行;依法提起公益诉讼;业务咨询;双向沟通协调;开展业务调研等。四是加强环境保护,使命光荣、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让我们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检察机关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参与下,我们将团结一心、攻坚克难、扎实工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让人民群众享有“天蓝、水净、地绿”的良好生态环境而努力奋斗!

据悉,县检察院今年来共发出检察建议6份、批准逮捕涉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6件16人,案件提起公诉后,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12人,有力的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行为进行了有力震慑和有效警示。

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立刻删除。
新化月报网报料热线:886 2395@qq.com

相关文章

你可能会喜欢

最近更新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