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县为4名68年前牺牲者评定烈士的故事

9月30日一大早,新化县油溪乡东方红村12组村民伍余光将“烈属光荣”红牌子,端端正正地挂在大门上。当天,他还代表烈士遗孤向新化县民政局敬赠“清正廉明,优抚楷模”牌匾。这中间,说起来有一个动人的故事。

伍余光的父亲叫伍芬阶,70多年前,参加了湘中人民自救会,开展地下革命武装斗争,并成为游击队骨干。1949年3月21日凌晨,接上级密令,他与30多名队员实施“河东暴动”,攻打永安、永清两个伪乡公所。他们夺取枪支弹药后,向兴让乡鸡叫岩(今吉庆镇)仙人桥、芦茅冲方向转移,途中遭到伪警察和自卫队300多人追堵,暴动失败,康伦才、卢国柱、吴成福、伍芬阶、伍蔚湘等5人先后牺牲。

解放后,康伦才、卢国柱、吴成福被人民政府追认为革命烈士,其家属享受了烈属待遇。伍蔚湘、伍芬阶两人因种种原因被遗漏。“文革”期间,康伦才等3人的烈士身份被无端否认,烈士墓被毁,光荣匾被砸,家属受到诬陷打击,伍芬阶的儿子伍余光等人更是被骂作“土匪崽子”,受尽了侮辱。

“我父亲死的时候我还没出生!”提起父亲和自己的苦难家史,伍余光不禁热泪盈眶,“母亲在3年自然灾害中活活饿死了……”

改革开放后,为了帮助恢复烈士名誉,数名战友多方奔走呼吁,并提供历史证据和实物,经过努力,有关部门首先给康伦才恢复了烈士名誉。

2011年10月16日,新化县原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后任娄底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的康必泰作为当时的见证人,在书面证明中写道:“我是兴让乡自卫队的一员,亲眼看到被捕的卢国柱、吴成福等5位同志被捆绑在大地主院内的屋柱上,也亲眼看到这5位同志被伪县警察局、自卫队枪杀在吉庆田垅里……”2013年5月,新化县原县长、邵阳医专副厅级离休干部彭本武等老同志带着相关证明材料,到新化县民政局申请,希望能为烈士正名,《娄底晚报》以《为了告慰战友的英灵》为题进行了报道。

“只要证据充足,不管时间过去多少年,也要为烈士正名!”新化县民政局收到烈士评定申请材料以后高度重视,立即组成调查组,派人调查核查,通过走访座谈、到档案馆查阅资料、翻阅老干部回忆录等方式,仔细比对和甄别信息,终于找到了有价值的证明材料。

2010年11月,中央党史出版社出版的《中国共产党新化历史》一书记载:“……由于双方力量悬殊,加上自救会队员缺乏作战经验,寡不敌众,暴动队伍溃败,康伦才、卢国柱、吴成福、伍芬阶、伍蔚湘牺牲,其余队员凭借熟悉地形逃脱。河东暴动失败后,国民党反动当局对湘中人民自救会进行残酷镇压,卢国柱等5人的头颅被割下,悬挂于城门示众,杨定、邹中条等骨干被悬赏通缉……”

调查组在新化县档案馆查阅到了时任国民党新化县长的指令、伪警察局长的请功电报,印证了5名革命者被枪杀的事实。他们在部分老同志的回忆录里,也找到了关于“河东暴动”和革命者牺牲的事实。

证据和证明材料充足后,新化县民政局逐级递交了烈士评定书面请示和附件材料。今年7月,省政府下发了批复:“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革命烈士褒扬条例〉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规定,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评定伍蔚湘、伍芬阶、卢国柱、吴成福为烈士”。

关键词: 新化县 牺牲者 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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