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重病丈夫不闻不问 法院判决支付扶养费

“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这是古代文学中讲述夫妻感情悲剧收场的故事情节,然而家住来安县的王某便亲身经历了这样的一场婚姻。

1995年3月份,王某与丈夫叶某经人介绍相识,三月后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2013年王某被确诊为结肠癌,家里平时收入来源于叶某在外跑长途大巴。但王某病后,叶某未支付一分医药费。王某四处借款凑足了手术的钱,躺在病床上的王某心如寒冰,术后一怒之下将丈夫叶某告上了法院,要求丈夫支付医疗费及扶养费。

法院在审理中查出,原来王某病前好赌,对外欠了一屁股债,无奈之下,叶某只得离家,外出打工。还了前几年王某欠下的赌债,便不再回家,知道王某重病,也没有回来过。法院通过各种途径,终于联系上叶某,并在庭前与叶某沟通,希望叶某能够多照顾王某。但叶某对王某早已不念旧情,无奈之下,法院做出判决,支持了王某诉请,判决叶某每月支付给王某扶养费、医疗费2000元,并于当月执行。

[法官说法]

王某与叶某的案例已经不是社会第一起,这说明不少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着这样的误区:夫妻之间不闻不顾只是私事,法律无法干涉。然而《婚姻法》第二十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如果情节恶劣后果严重,致使需要扶养一方陷入生活无着落境地的,构成遗弃罪。由此可见,我国的法律约束和抵制婚姻中的不法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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