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社系统多措并举支持服务业恢复发展

省人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新闻发言人刘诚回答记者提问

中国甘肃网3月4日讯(本网记者李红军)“企业是就业的主体,企业有活力,就业才能有保障。我省在这次出台的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中,涉及人社部门主要是‘降、返、缓’三个方面。”今天上午,省人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新闻发言人刘诚在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上说。

近日,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文旅厅、省卫生健康委、人行兰州中心支行、省政府国资委、省税务局、省市场监管局、甘肃银保监局、省金融监管局、民航甘肃监管局等15个部门联合印发《甘肃省贯彻落实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的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着力发挥财税、金融、产业、就业以及精准疫情防控政策的协调效应,积极帮助服务业恢复发展。

据介绍,人社系统三项社保纾困扶持政策分别为:

第一是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2015年,我省失业保险率先降费,2018年工伤保险也启动降费,降费政策实施7年来,全省累计减收失业和工伤保险费近38.62亿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第二是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返还的条件是: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的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人数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返还标准为:大型企业按照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照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90%返还。

第三是加大社保费缓缴力度。2022年,全省餐饮、零售、旅游行业以单位方式参加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且足额缴费的非失信企业,可向参保地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缓缴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企业申请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暂缓缴费期间免收滞纳金。缓缴期限结束后,用人单位应依法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费。

刘诚表示,下一步,人社部门将加大工作力度,从三个方面抓好扶持政策的落实。

第一是抓好降费率政策“直兑直达”,人社部门将降低费率的比例直接嵌入社保信息系统,企业无需申请,就能自动享受到政策红利。

第二是抓好稳岗返还“免申即享”。我省2015年就开始实施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2020年,应对疫情影响,降低了享受政策的门槛,提高了返还比例,扩大了受益面,优化了经办服务流程。各地积极探索“免申即享”的经办服务新模式,通过后台数据的比对,直接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稳岗返还资金。政策出台后,我们抓紧部署安排,全面实施“免申即享”,让信息多跑路,让企业不跑腿。

第三是抓好缓缴社保费“靶向发力”。综合考虑我省服务业领域企业实际困难、社保基金支撑能力、职工权益保障等综合因素,抓好对全省服务业中的餐饮、零售和旅游企业缓缴政策落实,助力企业纾困发展。

省人社厅要求,全省各级人社部门要继续坚持稳字当头,紧紧围绕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好惠企利民政策,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全力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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