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反垄断监管如何跟上经济发展的快节奏成专家关注焦点

中共中央政治局日前召开会议,分析研究2021年经济工作。会议要求,要整体推进改革开放,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增强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夯实农业基础,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

“《反垄断法》颁布实施12年来,国内经济发生很大变化。特别是数字经济快速发展到今天,要推动其长期健康发展,就必须加快完善监管机制,跟上新业态新经济的发展步伐。”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聂辉华认为。

在南京大学长江产业经济研究院院长刘志彪看来,对于个别企业利用其市场垄断力量侵犯中小企业和民众权益的行为,要严格按照《反垄断法》等法律法规严格处理,在推动互联网、数字经济发展的同时,要注意鼓励各行各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创新,激发更多力量为社会创造财富,便利民众生活。

专家建议,一方面要引导资本进入实体经济,进入到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领域,另一方面要破除阻碍民间资本进入相关领域的“玻璃门”“弹簧门”等,允许其进入的要真正全面开放,鼓励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到战略性产业、新基建等领域。

新经济发展快 监管也要跟上

在上述会议召开前不久发布的《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提出,着力预防和制止排除、限制竞争的垄断行为,维护平台经济领域公平竞争,引导和激励平台经营者将更多资源用于技术革新、质量改进、服务提升和模式创新。

如何让反垄断监管跟上经济发展的快节奏,是当前很多专家关注的焦点。

“数字经济发展这么快有三个原因:市场规模大、利用技术的后发优势、发展环境相对宽松。”聂辉华说。而发展环境宽松的另一面,就是在数字经济突飞猛进的同时,对这一新兴领域的监管相对不足。

聂辉华认为,特别是在个人数据隐私等方面,监管明显滞后于行业发展。“从长期看,要推动行业健康发展,就必须把完善和加强监管的速度提上来,跟上新业态的发展。”他举例说,在数字经济中,互联网企业巨头通过大数据对消费者进行“价格歧视”,在传统的监管中难以找得到垄断处罚依据。在新经济新业态发展的背景下,如何完善监管是一个重要课题。

充分的市场竞争是促进创新、提升企业竞争力的重要动力,但并不代表就要放松监管。正相反,专家认为,加强监管正是鼓励正当竞争、促进企业良性发展的必要手段。

“我们欢迎竞争、鼓励竞争,竞争中谁的服务好就选谁。但我们反对无序竞争,反对以本伤人、为竞争对手带来麻烦。”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部副所长白明说,资本扩张是符合经济规律的,但是要尊重相应的法律法规,讲商业道德,有社会责任感。

“如果平台经济缺乏监管,可能会抑制中小微企业发展,对创新发展不利。”中国人民大学竞争法研究所执行所长、法学院教授杨东表示。他长期关注反垄断工作,早在2014年就参与全国人大财经委以及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修改和电子商务法、反垄断法的立法起草研究工作。

杨东认为,数字经济是发展大势所趋,但是如果极少数平台一家独大,很多小企业可能因此发展受阻。与此同时,数据已经成为经济活动的重要资源,被少数企业垄断后容易造成收入差距拉大等问题。

打击垄断行为

让更多人享受数字经济红利

近段时间,互联网企业以团购模式进入社区菜场,成为各方热议的话题。

“互联网企业进入菜场属于市场行为,本身并不违法,但要打击其中存在的垄断行为。”刘志彪认为,要反对互联网企业以低于成本的不合理价格进行不正当竞争,打击竞争对手以取得垄断地位,然后实行垄断价格的行为。

刘志彪说,根据发达国家的反垄断工作经验,要鼓励企业创新,不应反对企业利用技术创新通过正当竞争获取的市场地位,但要反对利用垄断的市场地位侵犯中小企业和民众合法权益的垄断行为,以更好引导企业将更多资源聚焦在各行各业的创新上,为社会创造财富,便利民众生活。

聂辉华表示,要借鉴发达国家在反垄断上的经验做法,用法治手段推动反垄断工作。“从长期看,中国数字经济的发展有赖于有效的政企合作,在加强监管与促进创新发展中找到平衡。”

那么,要如何发挥监管作用,推动各行业的创新发展,激发市场活力?

杨东认为,在数字经济背景下,应当跳出“放任不管”或“一管就死”的两个极端:既要鼓励数据的集中和共享,鼓励平台做大做强,为数据治理赋能。同时,竞争执法机构也要关注平台滥用数据支配力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进而寻求平台和数据协同治理的规制路径。

他建议,需要重构数字经济理论和规制体系,形成反不正当竞争、电子商务、反垄断等领域分层次的数字经济竞争法体系,重构相关市场界定分析框架;构建技术驱动型执法体系和司法体系,强化事前事中监管,弱化事后处罚措施,助力增强我国数字经济的国际竞争力。

白明认为,反垄断一方面要对不同行业的集中度有区分,比如餐饮行业的集中度稍微低一些。但高科技产业如集成电路、航空等领域,集中度可以稍微高一些。另一方面,对于不同性质的企业,反垄断应该一视同仁,都要求遵守法律法规。

(记者 王彪 昌道励)

关键词: 反垄断监管
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立刻删除。
新化月报网报料热线:886 2395@qq.com

相关文章

你可能会喜欢

最近更新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