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县财政局“五要求”保障《共产党问责条例》学习入脑入心

为切实加强党员作风建设、增强干部服务意识,吉安县财政局“五要求”推动《共产党问责条例》学习入脑入心。

一是要求党员领导干部率先学,发挥范带头作用。《问责条例》颁布以后,局党员领导干部及时从出台的背景、意义、主要内容进行了重点学习,特别是对问责指导思想、原则、问责主体和对象、问责内容、问责方式、处分方式等进行了仔细地解读。

二是要求学习宣传全覆盖,确保学习不留空白。组织了全体党员干部对《问责条例》进行原文学习,并通过单位电子显示屏、微信等多种媒介进行宣传,督促党员干部通过手机微信参加《问责条例》知识测试活动。

三是要求修订制度立规矩,使《问责条例》和财政工作无缝对接。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建立相关制度和具体措施,修订完善已经出台的问责文件,对问责机制、问责后的管理等进行细化,使前后的问责机制无缝衔接。

四是要求把《问责条例》学习与“两学一做”、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考评结合好。将《问责条例》的学习纳入党建目标和“三会一课”重要内容,让全体党员更加准确、深刻领会好精神实质,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明规矩纪律,改进工作作风,唤醒党员的责任意识,激发党员的担当精神,推进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氛围。

五是要求以反面典型为镜鉴,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党章党纪党规意识。组织学习了省纪委《江西基层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警示录》,开展了“以身边案警示身边人”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切实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自觉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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