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助力生态修复 “捕鸟者”变“护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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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声在线8月17日讯 (记者 龚柏威 通讯员 丁若彤 伍品倩)8月15日,由韶山市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杨某某非法狩猎案在韶山市清溪镇如意村公开开庭审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村民旁听。

据了解,2月27日,杨某某使用自制枪支在山上狩猎野生斑鸠,经湖南省野生动物专家鉴定,该鸟类为国家保护的“三有”野生动物——珠颈斑鸠。

3月31日,韶山市检察院依法履行诉前公告程序。因公告期后没有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7月25日,韶山市检察院依法向韶山市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考虑到本案的保护动物珠颈斑鸠已死亡,损害具有不可逆性,韶山市检察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杨某某承担替代性生态修复责任,以法制宣传的方式替代生态环境赔偿,并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

韶山市法院当庭对本案进行了宣判并依法支持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庭审结束后,被告杨某某在湘潭电视台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在案发地清溪镇如意村村委会宣传栏上设置了野生动物保护牌,并支付了3000元的鉴定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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