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资讯:邵阳男子销售“三无”性保健品,被罚8万元并公开道歉!


(相关资料图)

华声在线2月11日讯(记者 杨佳俊 通讯员 陈凌云 徐志平 李丹枝)9日上午,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涉食品安全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判决被告吕某某支付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价款8倍的惩罚性赔偿金8万元,并在市级以上媒体或者平台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邵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称,2017年以来,吕某某在未查验供货商的生产销售许可证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材料,明知货源可疑的情况下,从他人手中购进“虫草鹿鞭丸”“蟲草鹿鞭丸”“黑馬”等性保健品进行销售。公安机关发现吕某某店内销售的系三无产品,经依法扣押并抽样送检,检测出该3种保健品含有西地那非、他达那非等法律禁止在保健品中添加的有毒有害物质,吕某某销售额达1万余元。新宁县人民检察院以吕某某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向新宁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吕某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2万元,退缴违法所得1万元。邵阳市检察院于2022年12月28日向邵阳市中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请求被告吕某某支付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价款8倍的惩罚性赔偿金8万元,并在市级以上媒体或者平台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邵阳市中院受理该案,组成由两名审判员和四名人民陪审员参审的七人合议庭审理。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充分听取了公益诉讼起诉人及被告的诉辩意见。合议庭评议认为性保健品属于特殊的食品,吕某某作为食品经营者明知其销售的性保健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仍予销售,其行为侵害了不特定众多消费者生命健康权等合法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其行为构成侵权,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综合考虑被告吕某某的过错程度、损害后果、销售金额等案件具体情况,依法支持公益诉讼起诉人的全部诉讼请求。

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立刻删除。
新化月报网报料热线:886 2395@qq.com

相关文章

你可能会喜欢

最近更新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