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首创饮用水源巡查保护制度 让群众用上“放心水”


【资料图】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方位守护群众的“水缸子”

衡阳首创饮用水源巡查保护制度

■衡阳晚报全媒体记者 伍施施 通讯员 侯鸾凤

水是生命之源,保护饮用水水源,就是保护我们的生命线。记者日前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1—10月,全市44个地表水考核监测断面水质优良率100%,湘江干流13个断面水质均值全部达到Ⅱ类水质,97个“千吨万人”、16个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全部达到100%。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今年来,我市坚持把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项目中的112个饮用水源地保护项目作为头等民生大事来抓,在饮用水水源地“划、立、治”的基础上,首创饮用水源巡查保护制度,通过建立健全“一张图、一张表、一张网、一条链”,全面强化水源地日常监管,切实消除饮用水水源地安全隐患。不久前,“衡阳首创饮用水源巡查保护制度消除饮用水水源地安全隐患”成功入选全省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十佳典型案例,“衡阳经验”在全省进行推介。

绘好“巡查图”。我市将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项目中的千人以上饮用水源地问题整改纳入市委市政府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并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巡查工作纳入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年度考核内容,制定出台《衡阳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巡查工作方案》,明确将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248个千人以上、97个“千吨万人”和16个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周边的隐患地区全部纳入巡查范围,包括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饮用水源准保护区和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确保全市饮用水源地巡查全覆盖、监管无死角。

制好“巡查表”。对照《湖南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相关要求,全市按照饮用水源保护区类别以条目式细化明确每一类巡查对象巡查内容。对地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现状,重点巡查保护区内自然生态环境现状、水体感官现状、排口现状和管理现状;对地下水水源保护区,重点巡查是否存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行为等。同时,我市组织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巡查工作培训,制定《衡阳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定期巡查情况表》,建立巡查记录专人负责制,巡查人根据巡查情况详细做好现场记录并签字确认,做到巡有记载、查有依据。

织密“巡查网”。全市建立起了市、县、乡镇、供水单位四级饮用水源保护巡查网络,每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明确一名分局巡查责任人、一名乡镇巡查责任人和一名供水单位巡查责任人。各供水单位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每天开展一次巡查,相关乡镇每周开展一次日常巡查、每次汛期前后组织两次突击巡查,分局每三天巡查一次;市生态环境局每季度按饮用水源保护区总数5%的比例开展随机抽查,同时根据工作需要组织相关单位开展联合巡查。巡查责任人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每月30日前向市生环委办报送本月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巡查情况。

抓实“整改链”。今年来,市生环委办通过周例会研究水污染防治工作28次,定期听取饮用水源保护巡查工作情况,每月对巡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并对巡查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交办和跟踪督办。同时将巡查发现的问题纳入“钉钉平台”督导系统,各县(市)区、园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利用“周末环境会诊日”对问题进行现场交办和整改督导,形成了环环相扣、一级抓一级的饮用水源保护问题整改责任链,全方位守护群众的“水缸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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