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出台两个“15条”促进建筑房地产业稳健发展

常德日报讯(记者 曾妮 通讯员 邬同林)昨日,市政府出台《常德市进一步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和《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两项措施,积极助推我市房地产业和建筑业转型升级,稳定发展。

其中,关于房地产业稳增长方面,《政策措施》明确实施购房契税财政补贴政策、加大大专以上学历及各类技术人员购房补贴力度、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降低公寓居民用户使用成本、调整土地出让费用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调整项目资本金和预售资金监管模式、支持商务办公,住宅建筑产品创新创优、鼓励开发第四代商品住宅、持续稳定商品房价格、加强房地产市场整治、加快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保障业主子女就近入学、开展“商改居”、处置既有开发行为遗留问题、推进处理停车位数量不足遗留问题十五项政策措施,建立健全我市房地产健康稳定发展长效机制。

关于建筑业产值稳增长方面,《实施意见》提出十五条措施,涉及鼓励企业资质升级增项、支持企业拓展业务、培强龙头骨干企业、鼓励打造精品工程、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推行“评定分离”制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打击不诚信招投标行为、强化标后稽查工作、不得要求企业设立分公司、规范造价管理、规范工程结算、加大清欠治理力度、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依法慎用保全措施十五项内容,释放出积极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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