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确定生态环境定量指标目标

娄底日报讯 3月14日,记者从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我市将持续以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力争实现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定量指标进入全省A类地区前3位,生态环境工作考核进入全省先进行列。

2021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全市水质量省考断面改善幅度排全省第一;成功申报我省唯一的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锡矿山环境治理与绿色转型获评2021年省生态文明建设典型案例;“四严四基县级监测能力试点”工作进展明显;娄底二水厂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圆满完成,与湘潭市、湘乡市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多年跨区域环境管理难题彻底解决。

围绕今年目标,我市将以减污降碳为总抓手,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专项行动为着力点,统筹高质量发展、碳排放碳达峰行动和生态环境保护。严格落实《娄底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逐单抓推进、抓落实,持续优化生态环境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兑现奖惩措施;全面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全市防范化解重大生态环境风险专项行动;系统治理锡矿山砷碱渣污染问题,持续推进涟钢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加速开展关闭煤矿矿涌水、采碎石行业、畜禽养殖污染、采煤沉陷区等专项治理;抓好环境监管执法,加强生态环境监测、监管;全面启动全市碳排放碳达峰工作,编制完成“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规划。(本报记者 毛婷 通讯员 曾跃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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