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高峰时段随意涨价涉嫌不公平竞争

近日,由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北京阳光消费大数据技术研究院联合发布的《分享经济舆情大数据报告(2017)》显示,“打车贵、叫车难”系列事件等五个有关分享经济的话题舆情传播最为广泛,对分享经济领域的影响也最为明显。

其中,针对“打车贵、叫车难”系列事件,此次舆情报告予以了重点关注。报告称,1月20日,微信公众号一篇《致滴滴,一个让我的出行变得不美好的互联网平台》的文章,描述了因共享出行工具的出现导致打车加价、叫车难的情况,刷爆朋友圈,一时间引发网民大讨论。

监测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8月6日,新闻媒体中累计出现关涉此事的相关报道及转载26337篇次,事件在1月24日受关注度最高,此后数月一直保持较高舆论关注度,其间还出现多次舆论反弹。

报告发布人、中国消法研究会副秘书长、北京阳光消费大数据技术研究院首席分析师陈音江表示,虽然网约车新规规定,网约车的约车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但这并不意味着允许企业随意涨价。约车平台在消费者充值后单方面提高价格,已经明显涉嫌合同违约,就算协议里规定了“充值后不接受退款”,那也是扩大经营者权利、限制消费者权利的不公平条款,其内容应该无效,消费者有权要求退款。此外,网约车高峰时段随意涨价,尤其是网约出租车随意增加调度费,这也违背了之前的出租车的定价机制,涉嫌不公平竞争,不利于出租车行业的有序发展。

对此,陈音江建议监管部门进一步强化网约车经营者责任意识,督促网约车企业诚信经营、规范发展;网约车企业更要主动完善内部规则,提升服务质量,以良好的口碑和形象推动网约车行业有序发展,为相关法律法规完善提供参考和蓝本,而不是一味地打“擦边球”,钻法律和制度的漏洞。(记者 余瀛波)

关键词: 时段 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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