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鹤壁交警连续曝光交通违法失信人员

为及时查处清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确保道路交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日前,河南省鹤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在集中开展交通违法强制执行专项行动中,依法全面清理交通违法,并会同人民法院推行信用惩戒机制,对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交通违法行为人拉入信用惩戒黑名单,连续曝光交通违法失信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应当按照规定期限及时接受处理。对已经作出处罚决定,当事人逾期不接受处理,经催告仍不履行,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拒不执行罚款缴纳义务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在出行、投资、置业、消费等领域实施联合信用惩戒。拒不执行法院裁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目前,鹤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已连续曝光12名交通违法失信人员。马某,身份(驾驶)证号:4106221973****3057。因交通违法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淇县人民法院(2017)豫0622行审555号行政裁定书裁定:将马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裴某,身份(驾驶)证号:4105231974****3036。因交通违法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淇县人民法院(2017)豫0622行审573号行政裁定书裁定:将裴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王某,身份(驾驶)证号:4106211974****3551。因交通违法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浚县人民法院(2017)豫0621行审378号行政裁定书裁定:将王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一旦被纳入到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除了向社会公布外,这些人在就业、申请贷款、消费、出行、子女入学、旅行住宿等方面都会受到限制。所以,希望有交通违法还未缴纳罚款的朋友尽快办理,千万不要因小失大!真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后悔也晚啦!

关键词: 河南 鹤壁 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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