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吉安县财政局四举措重新构架目标考评体系

江西省吉安县财政局为切实转变财政干部工作作风,出台考评新办法重新构架考评体系,激励财政干部在工作中合力共为、全力作为,确保全年财政工作任务全面完成。一是细化考评原则。全面打破“干多干少一个样,干与不干没别样”的失衡格局,在考评工作中坚持客观公正与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多方考评与共同监督的原则、坚持单位(股室)与个人共荣共辱的原则,单位(股室)得分影响个人得分,个人行为影响单位(股室)得分。二是推出考评亮点。着重从德、能、勤、绩、廉、效等方面对机关干部进行年度考评,考核得分由以下两部分构成:所在单位(股室)的考核得分计入个人得分,权重为50%;相关人员的评分权重为50%,其中局班子成员的评分权重为20%、相关负责人的评分(分管领导对股室负责人评分、股室负责人对股员评分)权重为20%、全体干部职工的评分权重为10%。三是强化工作责任。对单位(股室)工作人员出现违反“八项规定”、公务接待规定及违规插手工程建设制度的,机关效能建设中被明察暗访通报的,发生财政资金风险的,影响客商利益、县内投资环境及单位形象的,严重违规违法行为等其中现象之一的,一律取消当事人及所在单位(股室)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增强二级单位副职、股室负责人工作责任心,对该单位(股室)当年目标考评得分低于基础分部分给予其折半扣分。四是注重考评运用。通过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行量化考评,有效推动各项日常工作全面落实,以考核分值评定工作成效,将考评结果作为股室(单位)年度工作评先的主要依据;而个人考核得分在考评结束后张榜公布考评结果,并作为个人评先评优和今后岗位调整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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