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与诗歌同行玉林市中院举行“五四”青年诗会激扬青春活力

青春不息,奋斗不止!为纪念“五四”青年节,一场别开生面的青年诗会在市中院唯美呈现。市中院机关党委各党支部组成的十支代表队向全院干警献上了一台精彩的诗歌视听享受,以进一步弘扬“爱国、进步、民主、科学”的“五四”精神。玉林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拥建,党组成员、副院长陈均,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蔡卫芳与全体干警一起观看了朗诵表演。

诗会以“坚定理想信念,坚定法治信仰”为主题。整场诗会既有《爱莲说》等以诗明志的名篇,也有《青春的力量》《五四赞歌》等青春向上的佳品,更有《歌颂法官》、《赞法治》、《公正为民铸法魂》等慷慨诗行。饱含深情的诵读配以典雅的音乐、精彩的舞美,形成一幅幅华美画面,观众畅游其间,在真挚浓烈的气氛中感受飞扬的青春。精彩的朗诵引起干警们的共鸣,掀起了一个个高潮。

诗会上,刘拥建院长向全市法院的青年干警致以节日的问候,并殷切寄语:一是要做一个有理想的人。坚定目标、信念并加以奋斗,通过切实的努力实现梦想,创造未来。二是要做一个爱学习的人。多读书、多学习以丰富精神世界、提升文化素养、沉淀人生智慧,增加生命的厚度。三是要做一个有担当的人。司法改革进入深水区,司法人员担子重、压力大,需要有攻坚克难,舍我其谁的精神,有为人民司法事业奋斗终身的历史责任感。要勇于担当、强化担当意识,提升担当能力,履行担当的责任,锻造勇于担当的品格。四是要做一个有良知的人。法官的良知,体现在内心的公正、体现在对群众的态度、体现在每一个案子的审判当中。法官要珍惜职业所承载的责任与道义,弘扬法的真善美,彰显司法的人文关怀。五是要做一个能自律的人。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防微杜渐、严格自律,不断完善自我。

关键词: 诗歌 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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