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发布十条措施 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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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每年最高给予50万元经费资助……近日,自治区妇女联合会、教育厅等六部门联合发布《支持“石榴花”女科学家成长十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在科技创新中发挥更大作用。

《措施》提出,建立女科学家智库,动态储备一批覆盖各行各业的女性科技人才,在各类科技评审、专家库中增加女科学家入库数量。不断提高自治区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任务专项由女科学家担任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骨干的比例,鼓励并推荐女科学家申报国家重点研发任务专项,力争30%以上的自主立项课题由女科学家担纲。

高校和科研院所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基本科研业务经费,用于资助女科学家开展自主研究。提高自治区“天山英才”培养计划青年拔尖人才专项中女性比例,重点支持45周岁以下女青年科学家自主选题开展科研活动,每人每年最高给予50万元经费资助。不断增加科技专项团队中核心成员和一般成员的女性比例。

加大女性科技人才的引进力度。推动有条件的科研单位对新入职的女博士毕业生、博士后给予不少于5年的非竞争性科研经费支持,支持设立博士后创新研究岗位。定期组织开展女科学家培训班、座谈会,鼓励支持女科学家申报出国访学、出国培训等项目,参与全国性、国际性科技组织工作,加强与新疆周边地区国家的科技交流合作,为女科学家搭建集中展示、交流合作的平台。

在农业、科技、教育、卫生等行业系统的评选表彰中加大对优秀女科学家的倾斜力度,不断提高女科学家入选比例,提升女科学家的社会荣誉感和认可度。在科技奖励工作中,适当提高由女性作为主要负责人项目的获奖比例。鼓励社会力量设立面向女科学家的科技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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