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已创建4个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天天通讯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新疆是好地方】

截至目前,我区已创建4个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16条自治区级夜间经济示范街区。这是记者从6月10日在巩留县召开的自治区2023年夜间经济现场推进会上了解到的。

从2019年开始,我区积极开展夜间经济示范街区创建活动,推进创建街区亮化提升、优化交通、完善配套设施等,突出一街区一特色,发展形成了一批高品质夜间经济示范街区。目前,我区已创建吐鲁番市葡萄沟风情街区、伊宁市六星街、乌鲁木齐市大巴扎景区、喀什市喀什古城景区印象一条街4条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伊宁市丝路之光旅游小镇、奇台县古城商业街等16条自治区级夜间经济示范街区,全区夜间消费载体不断扩大,夜间消费业态不断丰富,夜间消费潜力不断释放。

各地以建设特色型夜间消费集聚区为抓手,以丰富夜间消费体验为载体,夜间消费人数和质量不断提升;立足区位和产业优势,重点培育餐饮、娱乐、旅游、休闲等适应市民夜间消费需求的新兴业态;结合实际,加强政策扶持,有效调动了经营者积极性,促进了夜间经济发展;不断组织开展各类活动,聚集人气,促进消费。

自治区商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何国庆认为,发展夜间经济是扩大国内消费市场的必然要求,各地要基于当地特色和发展现状,科学规划,统筹推进,强化政府扶持,优化管理手段,完善公共设施和服务,让夜间消费“火起来”“热起来”。

何国庆表示,要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聚焦夜间经济顶层设计、规范提质,丰富业态、培育特色,让“一年四季”季季有消费场景、月月有主题消费活动。同时,要完善公厕、路灯、公共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服务,控制物价,简化夜间活动审批,合理降低夜市开办要求,加强夜间执法,改善执法方式,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各地应总结经验,准确把握夜间经济发展的方法,融合创新,丰富业态,聚集人气,释放活力,探索形成一批卓有成效的经验做法。

关键词:
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立刻删除。
新化月报网报料热线:886 2395@qq.com

相关文章

你可能会喜欢

最近更新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