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庄交通“4+2”模式畅通经营主体退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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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临沂讯 为解决失联或僵尸企业的退出问题,临沂市罗庄区交通运输分局与行政审批、市场监管及公安交警等部门积极沟通协调、凝聚合力,通过分类分级监管、实施差异化管理、强化数据排查、依法依规注销企业的四步工作法和两个机制的“4+2”模式,畅通经营主体退出机制。

面对辖区内的僵尸企业,该局实行分类分级监管,根据风险大小、安全生产状况和管理绩效对辖区普通货物运输企业进行分类分级监管。同时,实施差异化管理,进行动态管理和评估,将77家失联或僵尸企业评定为D类,实施针对性监督管理措施。

强化数据排查,建立数据信息档案,对运输许可证逾期业户、拥有车辆数为零的业户、道路运输证年审有效期逾期车辆等情况,分类设定清理条件、程序及相应举措,让企业依法退出运输市场。截至目前,该局共排查出77家许可证超期业户,对其中72家运输业户发出注销许可决定书。

该局还全面利用北斗系统平台,查询近半年存在运行轨迹的车辆,通过向拟注销业户和车辆发送注销提醒短信和在网站发布公告,并按照与行政审批部门建立的转交注销机制实施分期分批的注销措施,依法依规对名下无车的35家企业先行注销,对行驶证已注销或转籍过户的47辆车的道路运输证完成注销。

同时,该局积极与公安车管部门积极沟通,建立完善“无行驶证的营运车辆市场退出机制”,对不符合要求的车辆实行强制退出道路运输市场;并通过与市场监管、行政审批及公安交警部门建立定期沟通机制,逐步构建长效机制,有效破解普通货物运输安全生产领域监管难题,切实提高行业监管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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