鄄城县检察院举行第十一期“5+1”检察学习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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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康慧盟 通讯员 袁晓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菏泽市检察院“33699”工作思路,提高干警案例培育意识和撰写水平,实现案件办结、案例总结同步推进、同向发力,扎实推进精品案例培育工程取得实效。7月6日,鄄城县检察院举行第十一期“5+1”检察学习课堂,通过视频连线方式,与济南市章丘区检察院“同堂”培训,倾听德州市平原县检察院张腾飞同志授课,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磊出席会议,院班子成员及各业务部门干警参加会议。

张腾飞就自身办理与撰写的某包装公司及魏某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案(全国指导性案例),从典型案例概念、典型案例的“进阶”、检察干警案例意识及其养成、案例写作方法和技巧等四个方面总结案例培育的方法和路径。使干警通过对指导性案例体例的详细解读,掌握典型案例与指导性案例的区别和联系;通过对发现意识、培育意识和总结意识的深入剖析,真正了解案例意识在案例培育过程中的重要意义;通过对案例打磨过程的系统梳理,直观感受到案例培育过程的艰辛和成果的价值。

王磊表示,感谢张腾飞主任倾囊相授和济南市章丘区检察院的资源共享,为鄄城县检察院提供宝贵的学习机会,弥足干警们在案例培育方面的短板。希望干警学以致用,真学习、真领悟、真实践,不断提高真水平。下一步要形成常态化共享机制,与先进县区检察院多交流、多学习,以资源共享为契机,互学共促,力争实现学习效果和实践成果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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