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患病出行不便法官上门调解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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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仓区

被告患病出行不便法官上门调解纠纷本报讯“太感谢法官了,你们来我店里调解,给我普法并耐心讲解卖假货的后果,我同意原告提出的调解意见。”近日,陈仓区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后,被告人李某(化名)向法官表示感谢。

据悉,开庭当天,审理该案的法官得知被告已经70多岁且患有疾病,考虑到老人的身体状况无法支持较长时间庭审,在充分听取原、被告双方意见后,决定庭后到凤翔区陈村镇被告经营的商店进行现场调解。案件调解过程中,被告陈述自己年龄大、文化低,无法辨别产品真假,更不知道售卖假货会侵犯原告权利。办案法官拿出原告提供的正品,将其与商店售卖的商品进行现场比对,引导店主直观辨别商品真假。同时,向被告讲解了商标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帮助其增强法律意识,告知其在以后必须守法经营。

在法院干警耐心讲解和引导下,被告同意向原告支付赔偿款,并就赔偿金额和期限达成了一致意见,表示今后一定会守法经营,通过正规渠道进货,坚决不再售卖假货。

该案的成功调解,不仅保护了知识产权所有权人的商标专用权,维护了其商标信誉,也保障了生产者、经营者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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