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胡亚婷: 扎根法制践初心 踔厉奋发正青春 世界实时

民警胡亚婷。成都公安供图


(相关资料图)

2015年入警以来,她先后在派出所、案审、经侦、法制研究等多个岗位工作。从警八年,她始终保持着对法律的敬畏之心,不仅为基层执法工作保驾护航,还在全市执法质量监督、法治规范化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年仅30岁便已经成长为成都公安法制战线的青年骨干,还被评为“四川省优秀人民警察”。她便是成都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案件审查一大队副大队长胡亚婷。

基层执法的“护航员”

“成为一名人民警察,对我而言是最正确的人生选择,我坚信警营是一片广阔的法治沃土。”2015年7月,胡亚婷从复旦大学法学院硕士毕业后,通过四川省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招录,来到成都市公安局工作。

初入警营,胡亚婷首先被安排在青羊区分局西御河派出所学习锻炼一年。一开始大家听说她毕业于复旦大学,同事们都很好奇。但大家不知道,这个小个子的姑娘心里装着法学系统的大学问,还有她对用法治方式守护社会公平正义成为自己从事法制工作的初心。

在派出所工作期间,胡亚婷总是忙前跑后积极参与报警接待、纠纷调解、案件办理等工作,虚心向前辈们学习执法办案和群众工作知识,如海绵吸水一般汲取着“养分”。她还将理论应用于一线执法执勤实践,总结提出了执法中常用到的条款,确保执法过程中程序合法原则等建议,得到派出所领导的肯定并作为执法参考。

“这个案子请小胡看看。”是派出所民警对胡亚婷最大的肯定。许许多多案卷的背后,都有着她的艰辛和求索。每次遇到法律适用困境和难题,她都一一详细地记录下来,并作为之后法治服务保障工作的突破重点。正是在基层工作的机会,胡亚婷对一线执法的薄弱环节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对基层所队的法治需求,也更了然于心。

回到法制支队后,胡亚婷充分发挥自己的法律专长,针对养犬管理、涉疫执法、交通肇事案件办理等重点领域,先后撰写了多篇调研文章和报告,为基层执法执勤提供参考和指引,其中部分调研文章还被《成都人大》《公安研究》《公安研究与实践》收录和刊发。

聚焦“一警一专”能力建设,为切实提升一线民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进一步丰富民警执法执勤“工具箱”,胡亚婷牵头组织了全市公安机关“系统学习深度运用”系列学法用法活动。通过举办大讲堂专题讲座、领导民警同堂测试、法律知识竞赛、典型案例汇编等丰富多样的活动,推动全局民警将治安管理处罚法、民法典等公安机关常用法律法规学深、用实,为执法办案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

针对基层在办理重大疑难或新型违法犯罪案件时面临的定性难、取证难、执法尺度不统一等难题,胡亚婷和同事创新构建案例指导制度,通过定期举办案例交流会、汇编指导性案例等方式,在全局范围内推广好的执法办案经验,进一步统一法律适用。截至目前,共编印《指导性案例汇编》15期,涵盖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理、打击“跨境赌博”等多个主题,推广典型案例73个。案例指导制度打破了传统“就案论案”的思维局限,充分发挥了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案说理”的示范引领作用,相关工作经验获公安部法制局全文刊载和推广。

执法质量的“检验员”

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大背景下,公安机关深入推进刑事案件“两统一”工作机制,即由法制部门对刑事案件重点环节进行统一审核,统一对接检察机关。

作为公安机关内部监督的核心环节,法制部门对刑事案件的审核把关,既关乎公安机关执法办案质量,也关乎案件后续诉讼进程的顺利展开。胡亚婷深知自己的责任重大,在从事刑事案审工作时,她慎而又慎、细之又细,确保自己制作的每一份法律文书合法规范,自己审核的每一个案件经得起法庭的检验。周末她时常主动回到单位,“沉”在案卷之中,仔细梳理案件事实,抽丝剥茧厘清法律争议焦点,指导办案单位规范制作法律文书,完善证据链,为案件后续诉讼进程保驾护航。

在对一起“机关官方网站被假冒案件”审核中,胡亚婷在案件定性、证据合法性审查、指导办案单位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起草起诉意见书等环节发挥重要作用并获得市局嘉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及省市相关规定,行政机关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前,必须进行合法性审核,未经合法性审核或经审核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

胡亚婷作为最年轻的法律专家,她还有一个重要职责,是对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她和同事每年为市委市政府、市公安局出台的数十件重大执法决定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把关。这些执法决定和规范性文件涉及公共安全管理、社会治理等多个领域,对审核人员提出了较高要求。她总是第一时间认真学习所涉领域的上位法律法规规定,吃透上级文件精神,然后从制定主体、程序、内容等多角度出发,对执法决定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审核。

秉承“不合法不规范绝不通过”的严格标准,胡亚婷常常通过反复沟通协调或者开具补正“建议书”的方式,督促起草部门完善相关文件制度。正是法制部门的严格细致把关,才确保市公安局系列重大执法决定和规范性文件始终在法治的轨道上规范运行,从源头上避免了执法过错,公安机关依法行政、依法决策能力得以有效提升。

执法监督的“技术员”

“作为市公安局法制部门的民警,一定要提升站位和格局,要学会站在全局、全市、全省甚至全国的角度来思考和谋划法治公安建设。”胡亚婷刚到法制研究科工作时,师父“彬姐”就语重心长地对她说。这一席教诲深深地刻在了胡亚婷心里。

在“彬姐”等前辈的悉心指导和感染带动下,胡亚婷时刻牢记公安法制人的职责使命。她坚持每天浏览和学习上级公安机关及法制部门的工作动态,时时关注最新决策部署,学习最新法律法规,并主动结合成都公安执法实际来思考和谋划。每年年初,她都要和同事一起,严格对表市委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系统编制市公安局责任要点和分工,推动法治公安建设主动融入超大城市社会治理整体格局。

为破解传统执法监督的局限性,胡亚婷从顶层设计出发,牵头推动市公安局建立了执法管理委员会机制,积极构建“一把手”负总责、各部门齐抓共管的执法监督“大格局”。执法管理委员会机制建立以来,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执法管理委员会和警种专职委员会,集体研究重大执法问题,讨论重大疑难案件,管控执法办案质量,有效发挥了统筹执法监督管理作用,相关工作经验获得公安部法制局、省公安厅、市委政法委肯定和推广。

此外,胡亚婷还牵头推动市公安局建立了政委和教导员分管法制工作机制,让执法监督的触角延伸到每一个基层派出所,落实到每一个案事件处置,有力提升了执法监督的刚性和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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