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出台13条措施支持市场主体增量提质

本文转自:人民网

人民网石家庄4月3日电 近日,邯郸市市场监管局出台了《支持市场主体增量提质实施方案》,从提升市场主体准入便利、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提升监管执法效能、维护市场公平竞争、提升涉企服务水平等五大方面,制定出台了13条帮扶服务措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全面落实《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进一步优化登记流程,压缩登记环节,精简申请材料,提升登记便利化程度,降低制度性成本,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并实行登记注册“审核合一”,对提交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一日办结”。

持续深化市场监管领域“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确保市场监管领域改革事项落地落实。

扩大“证照联办”覆盖面,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行政审批“百事通”系统,将“证照联办”扩展到劳务派遣、职业中介等10个行业,对企业开办、涉企经营许可实现流程接续、业务衔接、并联审批、限时办结。

建立歇业备案制度,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可以自主决定在一定时期内歇业,登记注册部门提供高效服务。

加大无照经营清理力度,通过开展无照经营清理专项行动,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对具备办理营业执照的法定条件、经营者有继续经营意愿的,督促、引导其依法办理营业执照。

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三新经济”推行包容审慎监管,给予市场主体1至2年包容期,在包容期内通过行政指导等柔性监管方式,引导和督促市场主体依法经营。

建立完善容错机制,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以纠正违法行为、督促守法经营为目的,认真执行市场监管领域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制度,慎用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手段。

加大重点领域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力度,加大对仿冒混淆、虚假宣传、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执法力度。加大反垄断监督执法力度,着力查处达成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行为。

持续治理涉企违规收费,落实降费减负政策,围绕减轻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负担,强化涉企收费治理,依法严厉查处行业协会商会、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企业等涉企违规收费行为,维护企业合法利益。

强化助企服务,结合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充分发挥技术机构作用,深入企业开展“帮扶问诊”,帮助企业提升产品检验、标准制(修)订、质量管理、质量认证、知识产权运用、名优产品保护等方面的能力。

加大品牌推广力度,结合中国品牌日、世界计量日等选择部分重点区域产业集群及龙头企业,在各类媒体宣传推广邯郸质量品牌,强化知识产权服务,提升重点区域质量品牌的知名度、影响力。

促进质量提升,组织河北省政府和邯郸市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优秀代表,与重点区域企业交流推进质量提升经验,开展对标提升活动。组织重点区域内省政府和市政府质量奖培育梯队中的龙头企业,对接京津及周边省区的中国质量奖获奖企业开展对标学习提升。

助力个体工商户发展,发挥市个体工商户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在减税、降费、办理证照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加强“小个专”党建工作,发挥党组织、党员的凝聚带动作用,助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复商复市,激发小微市场主体活力。

另外,该局还提出,要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出台的减税降费等惠企政策,根据市场主体所属行业、规模等主动精准帮扶;提升监管效能,严查具有优势地位的企业为抢占市场份额挤压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生存就业空间的不正当竞争、垄断价格等违法行为;强化督导检查,实行每月通报,加强督查指导,推动工作取得实效。(赵春辉)

关键词: 市场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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