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松潘:冒用他人行程卡瞒报旅居史 被行政拘留

本文转自:源点新闻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疫情防控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要遵守政府各项规定、要求,自觉严格落实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1月17日上午,松潘县公安局对集中隔离期满的宋某通、杨某英做出:因使用他人疫情防控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隐瞒自身行动轨迹,予以五日拘留的行政处罚决定。

据了解,宋某通、杨某英系夫妇,于1月3日从居住地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乘机到达四川省成都市,当日随旅行社到阿坝州九寨沟、黄龙景区旅游。1月6日,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被调整为中风险地区,夫妻二人未作报备。为在旅行期间不被发现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宋某夫妻二人将疫情防控行程卡与在广州工作儿子的手机号码绑定,并用该行程卡在川内扫码通行。宋某夫妇在网上购买景区门票被退票后,二人隐瞒中风险区河南省郑州市居住史,再次使用原户籍地为河南省永城市的旧身份证成功购票。1月6日,夫妻二人到达黄龙景区使用河南手机号码行程卡扫码通行,杨某英行程码显示为黄码,随即,松潘县应对新冠状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将二人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隔离。

宋某夫妇二人的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政府在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在二人集中隔离期满后,松潘县公安局依法分别给予宋某通、杨某英夫妇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宋某通杨某英说:“我们因使用他人防疫行程卡,隐瞒自己行动轨迹,现被松潘县公安局依法处理,请大家以我们为戒,共同遵守国家疫情防控政策。”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健康,广大群众务必要自觉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及要求。下一步,松潘县应对新冠状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将会同县公安机关持续加大对疫情防控工作中违法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持续推动松潘县疫情防控工作依法依规高效运行。

西南商报源点新闻记者 高明山 通讯员 张伟乐

关键词: 松潘 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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