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区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这几点必须落实!

莲都区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疫情防控告知书

为切实强化新冠疫情防控,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请各企业自觉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严格执行进口冷链食品经营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落实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以下工作:

◆必须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做好产品索证索票,查验进口冷链食品的“三证一码”及出仓证明,凡是材料不齐的,一律不得购进、贮存、销售、生产加工。

◆对进入浙江市场以冷链运输的进口畜禽肉、水产品,没有集中仓出仓证明的一律送入我省集中监管仓;有外省集中仓出仓证明的一律送入专业核酸检测站进行二次核酸检测。经核酸检测后使用“浙冷链”逐一赋码。

◆对已赋“冷链食品溯源码”的产品逐一扫码入库和扫码出库,如实登记相关信息,不弄虚作假。

◆对已赋“冷链食品溯源码”的产品由大包装拆分成小包装时,使用“浙冷链”逐一为小包装产品赋码。

◆每天对储存和销售区域做好环境消毒,及时登记从业人员健康情况。接触进口冷链食品的人员应佩戴口罩、一次性手套上岗作业,每周定期做核酸检测。

◆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食品安全抽检及新冠病毒监测。

丽水市莲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24日

来源:莲都区市场监管局

丽水 超30万人关注的权威公众号

来源:丽水在线

关键词: 几点 食品生产 单位
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立刻删除。
新化月报网报料热线:886 2395@qq.com

相关文章

你可能会喜欢

最近更新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