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天津完善调整临床用血价格!(附表)

新政

为推动输血医学不断发展,推广新方法、新技术在医疗救治中的应用,保障患者临床用血多元化需求。今天(12月13日),天津发布了《关于完善公民临床用血价格政策的通知》,其中明确了各采供血机构血液产品价格和医疗机构对公民临床用血的收费价格等内容。该通知自2021年12月20日起执行。

有关事项通知包括如下内容:

结合我市临床用血工作实际,完善我市采供血机构血液产品的名称、计价单位,核定部分新增血液产品价格。完善后的各采供血机构血液产品价格(详见下表),采供血机构向医疗机构供应血液按附表规定价格执行。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医疗机构对公民临床用血的收费包括采供血机构血液产品价格、储血费和配血费,其中:储血费按每袋20元执行;配血费按照天津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有关规定执行。

各采供血机构和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国家和我市临床用血相关规定,保障患者临床用血需求。做好价格公示以及政策宣传解释,做到公开透明。

天津市采供血机构血液产品价格

(点击可查看大图)

《关于完善公民临床用血价格政策的通知》

关键词: 附表 天津 新政
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立刻删除。
新化月报网报料热线:886 2395@qq.com

相关文章

你可能会喜欢

最近更新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