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法院查控被执行人、追回部分欠款5万元

12月10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了解到,12月8日,昌江县公安局协助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查控到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中的被执行人钟某峰,经采取教育、惩戒等措施,被执行人认识到错误,并履行了部分欠款5万元,剩余欠款分期还清。这是在海南高院、省公安厅联合出台《关于依法加强和规范协助执行问题的意见》后,昌江法院联合公安机关,成功查控到被执行人的首个案例,具有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今后进一步加强执行联动、建立执行联动威慑机制、解决执行难奠定了良好基础。

据了解,昌江法院于2021年2月7日就原告钟某娟诉被告钟某峰、冯某亮民间借贷纠纷案依法作出判决。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钟某峰、冯某亮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钟某娟向昌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昌江法院依法向两个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两个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也未向法院申报财产,且以躲避的方式规避执行。

为维护司法权威以及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昌江法院对两名被执行人采取了限制高消费措施,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但经法院多次电话传唤,两名被执行人拒不到法院,且执行法官多次组织执行干警上门寻找两名被执行人均无果,2021年10月25日,昌江法院依法作出对被执行人钟某峰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决定,并于10月27日向县公安局发出《协助查控函》,请求公安机关协助查找两名被执行人。

经查,被执行人冯某亮作为连带责任人,因涉嫌犯罪,已被羁押在海口市某看守所。在穷尽周边财产调查、网络查控等执行措施后,两名被执行人均无可供执行财产,2021年11月8日,昌江法院作出执行裁定,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12月8日下午,昌江县公安局查控到被执行人钟某峰,当即通知昌江法院办理交接手续。执行法官张作骏迅速带领执行干警到昌江县公安局,将被执行人钟某峰拘传到法院。

被执行人钟某峰被拘传到法院后,执行法官向其进行释法明理,严厉批评其规避执行行为,并告知因其拒不履行义务且规避执行,法院将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强制措施。在法律的震慑下,钟某峰认识到规避执行的严重后果,便四处联系家人朋友筹款,于当天晚上偿还欠款5万元,承诺分期分批偿还剩余欠款。鉴于钟某峰当日主动履行法律义务,遂未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

下一步,昌江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深化执行联动大格局,进一步提高执行质效,共同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为建设平安昌江、法治昌江作出应有贡献。

商报全媒体椰网/海拔资讯APP记者 柯育超

编辑:陈松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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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际旅游岛商报

关键词: 昌江 被执行人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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