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热点|“粗暴对待卖甘蔗老人”事件:执法单位服务外包要谨慎

12月8日,南通市海门区纪委监委依纪依法对12月6日发生在三星镇的“粗暴对待卖甘蔗老人事件”进行调查处置。有关处理情况如下:解除三星镇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陆某某劳动关系。给予三星镇综合执法局四级主任科员蔡某某政务记大过处分。给予区城管局第三大队三星二中队队长祝某政务记大过处分。给予区城管局第三大队副大队长沈某某(主持工作)政务记过处分。给予三星镇分管副镇长支某政务警告处分。给予三星镇镇长袁某某诫勉,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12月6日,一段关于“江苏南通三星镇市容管理人员当街粗暴对待卖甘蔗老人”的视频引发关注。视频中,多位身着“静通市容”制服的人把一名推自行车卖甘蔗的老人围住,将其一捆甘蔗全部抢走,留老人在街上哭泣。

根据我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如果卖甘蔗的商贩影响了交通安全,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行将障碍物移除。但《行政强制法》同时规定,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本次事发属地三星镇镇长接受媒体采访称,视频中着制服人员属政府购买服务的第三方市容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行为规范跟要求理念格格不入,进而启动了问责程序。

“工作人员行为规范跟要求理念格格不入”,说明了“工作人员行为”和其身份不符,“着制服人员属政府购买服务的第三方市容管理公司”,不具备执法权,却行使了执法权,行为超越身份边界,甚至已经涉嫌违法。

现代人作为独立的个体,所谓的自我意识,就是要明晰自我与外界的边界:哪些是我的权利和责任?现代社会是规则社会,规则是不可逾越的边界。公民有行为规范,个人和单位都不能超越社会规则的界定,这也是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共处的基本原则。个人和单位一旦逾越“身份边界”,就可能伤害他人的权益,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着制服人员属政府购买服务的第三方市容管理公司,没有执法权。用强制的方式,把老人的甘蔗一根根拿走,就侵害了他人的财产权。

现在,鉴于事多人少的状况,有些执法单位将部分服务外包,但涉及到容易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内容,外包必须要慎重,必须严格确认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多年来,因为维持市容市貌引发的人身伤害和财产纠纷不少,而且有些是在正常执法过程中产生的。即使具有正当的执法身份,也不能超越基本的原则。执法过程,要坚持法律规则,也必须尊重人性,保留温情。

据村干部介绍,被围抢的老人,今年70岁左右,还有老伴,家中有两亩地,他自己的收入来源就是卖甘蔗。因此,甘蔗是老人的生存之本,管理要照顾到老人的基本生活需求,这是法律也必须尊重的人之常情,也是网友对粗暴行为普遍难以接受的根本原因。

现在,“粗暴对待卖甘蔗老人事件”有了结果,相关人员被处置,甘蔗送还老人,这需要引以为戒:个人和单位都有社会意义上的“边界”,树立边界意识,掌握行为界限,真的很重要。

来源:大众日报

关键词: 热点 甘蔗 粗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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