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区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管控措施的通告

根据宁波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市启动I级应急响应、对镇海区临时实施封闭管理的通告精神,坚决阻断新冠病毒的扩散蔓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疫情管控措施通告如下:

五、实施禁止禽类、野生动物交易等必要的限制措施,餐饮场所严禁堂食。

六、关闭公共场所,停止各类人群集聚活动,养老院、福利院等机构暂停探视活动;婚事暂缓、丧事简约。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并视疫情变化适时调整。

镇海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2月7日

编 辑 | 刘海怿 责 编 | 刘海怿 沈欣核 发 | 张科荣 来 源 | 镇灵通

来源:宁波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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