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管局发布最新通告

11月26日

马鞍山市城市管理局发布了

《关于进一步做好山体公园

森林防火工作的通告》

为有效防控山体公园森林火灾,根据《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通告》等有关规定,通告如下:

一、佳山、雨山、花果山禁止吸烟、野炊、点火取暖、明火照明、祭祀、投放孔明灯、携带易燃易爆物品等一切易诱发森林火灾的行为;

二、市城管局安排专人在佳山、雨山、花果山等重要防火区域进行巡查,结合花果山森林防火预警系统等技防手段,及时发现并制止违规吸烟及使用明火等行为,确保防火工作无死角;

三、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需在监护人陪同的情况下进入山体公园;

四、凡违反本通告的单位和个人,相关部门将依法依规给予相应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森林防火

人人有责

来源:马鞍山市城市管理局

责任编辑:陈敏娟

值班总监:王小明

审核:谷雨

来源:马鞍山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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