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法庭进村委 现场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

巡回法庭调解现场

被告吴某于2020年3月12日向原告胡某借得现金2万元整,并于当天向原告出具借条一张,后来原告催促被告还款时,被告以各种理由拒绝还款,为此,胡某起诉至法院,要求法院依法判令吴某偿还借款。

接到案件后,李文伟法官仔细查阅卷宗,发现本案涉及的金额较小,案情也比较简单。在开庭前的沟通过程中,李法官察觉到原被告之前的矛盾并不是很深,事情尚有转圜的余地,立即决定先组织庭前调解。

经过法官的努力,被告吴某表示愿意立即归还借款,原告胡某也表示可以体谅吴某资金周转不开的困难,愿意退让,让被告少还一部分欠款。最后,被告当场履行了还款义务,原告写下撤诉申请书,在法官的主持下,胡某与吴某平等协商、互谅互让,握手言和。

被告当场还款

据了解,当日巡回法庭还开庭审理了一起相邻权纠纷案件,因双方争议较大,将择期宣判。

醴陵法院将进一步发挥派出人民法庭化解社会矛盾和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的前沿阵地作用,以更大力度推动巡回审判和法官进村社区常态化,着力打通司法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通讯员:黄怡康)

来源:法制株洲

关键词: 法庭 进村 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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