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用心用情化解纠纷 秀峰民警有“一手”

群众无小事,民事大如天

秀峰民警不断创新调解工作方式方法

不断总结化解机制

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成了老百姓信得过的“民心秤”

使“枫桥经验”在岁月流转中历久弥新

桂林市公安局秀峰分局积极探索多元高效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依托立体智慧化网格助力社会治安防控,努力提高基层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持续深化平安秀峰建设。

业主遇烦心事 多方扯皮难解

近日,秀峰分局甲山派出所阳江警务站社区民警接到张先生的求助报警,希望民警可以帮助协调解决一起“扯皮”的烦心事。

调解现场

廖先生是某小区的业主,最近都在忙于装修事宜。11月17日,帮他运送装修材料的三轮车在进出小区步行门时,道闸下放时与小货车发生碰撞,从而引发一系列的“扯皮”纠纷,小区物业却以纠纷没有解决为由,不让廖先生运送装修材料进小区了。因廖先生急于装修,而纠纷又涉及到小区开发商、道闸施工方、小区物业、业主、三轮车车主,多方推诿扯皮,导致纠纷迟迟不能解决。

梳理纠纷情况明 情理法融合纠纷解

调解现场

社区民警王勇主动联系了各方代表来到驻阳江警务站人民调解室进行调解。调解前,民警做足了功课,了解了各方的诉求,向驻人民调解室的法官、律师进行了法律咨询,以法律为基础,梳理纠纷情况,明确了各方在纠纷中的法律责任。

在人民调解室,各方都陈诉了自己的诉求,焦点集中在了道闸是否能够维修,费用该由谁来支付以及小区物业是否有权利不让业主运送材料进小区。民警从法情理三方面对纠纷进行了再还原,对纠纷中的各种诉求进行沟通和解释,让大家能够出出气,消除误会。经过两个小时的耐心沟通与调解,看似一团乱麻的纠纷迎刃而解了,各方都握手言和并签署了调解书。业主廖先生握着社区民警的手一直说着感谢的话,他没想到困扰自己多日的烦心事能这么快解决。

多方齐参与,共治聚合力。秀峰坚持人民至上,创新基层社会治理,营造良好的社会秩序,让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 【过失相抵】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劳务关系中的侵权责任】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来源:八桂警事

关键词: 我为 民警 办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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