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将师德考核纳入教师绩效考核 连续两年不合格将……

原标题:陕西:将师德考核纳入教师绩效考核 连续两年不合格将……

近日,陕西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明确建立教师疗养制度,重点向班主任和乡村教师倾斜;保障教师对学生的正常惩戒权,为教师提供法律援助;将师德考核纳入教师绩效考核,连续两年不合格调离教学岗位。

建立教师疗养制度

重点向班主任和乡村教师倾斜

通知要求,依法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的规定。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树牢教师以教书育人为天职的理念,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建立教师疗休养制度,因地制宜安排一线优秀教师进行疗休养,重点向符合条件的班主任和乡村教师倾斜。礼敬退休教师,制作光荣榜,组织集体荣退仪式。支持鼓励行业企业在向社会公众提供服务时体现“教师优先”。鼓励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体育场馆、革命纪念馆(地)、历史文化古迹名胜和旅游景区(点)对教师实行免费和优待。鼓励社会团体、企业、民间组织出资或通过依法成立基金、设立项目等方式,支持教师提升能力素质、进行疗休养或奖励激励,积极提升教师职业自豪感。

优秀教师等先进评选

向一线专任教师倾斜

通知要求,各级教育部门要加大优秀教师表彰力度,积极配合国家做好“人民教育家”和“全国教书育人楷模”等先进典型推选工作,健全完善教书育人楷模、师德标兵、优秀模范教师、身边好典型等多元的教师荣誉体系。 改革创新评选遴选办法,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的原则,向一线专任教师倾斜,向班主任等兼具教学与育人管理“双责”的教师倾斜;坚持以德为先、德才兼备,避免单纯以学术成果和考试升学成绩作为师德先进和优秀教师评选的标准。完善特级教师、优秀教师、“三级三类”骨干教师的培养奖励及管理办法,依法依规保证荣誉获得者享受的政治、生活待遇,加强对荣誉获得者的后续支持服务,不断提升教师职业荣誉感。

关键词: 教师 师德 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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