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连举决定逮捕

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李连举(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云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李连举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云南省#人民检察院#逮捕收藏

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李连举(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云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李连举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关键词: 受贿罪 李连举 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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