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40亿最大城中村改造项目工商变更“瑕疵案”再审:官员曾称法官是“铁哥们”,行政部门改口“担保”

本报记者 郝成 西安报道

一段录像显示,4年前的2016年7月,当企业代理人提出,希望纠正工商变更问题时,时任西安市工商局局长赵长春称,“张孝民那是铁哥们”。而彼时,张孝民系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院长,正以审判长身份,审理该企业诉工商局行政案件。

最终,新城区法院作出判决,驳回企业诉求,称变更材料中出现的虚假签字等“系工商变更登记中的瑕疵,不影响行政行为的合法性”。由于该变更问题,涉及西安市首批最大城中村改造项目,其价值超40亿元,因此该案也被称为“40亿行政瑕疵案”。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报记者 郝成/摄

2020年8月,经陕西省检察院提起抗诉,西安市中院开庭再审该案。抗诉书称,此前判决“属采信证据片面,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相关理由中,特别提及,变更登记材料中的股东出资转让协议上,双方签字均非本人。

本次开庭中,主审法官车宾特别提及,“本案今日全程在检察院监督下开庭审理”。但据了解,此前,企业方曾申请对庭审进行直播,但法院称,如进行直播,则需要推后开庭日期。后代理律师要求将庭审录像拷贝一份,法院则称因技术问题,无法实现。截至记者发稿,该案尚未宣判。

“铁哥们”判出“瑕疵”

2016年7月,因宏润集团发现其子公司宏润地产股权被变更,且相关资料中存在虚假签名,便将西安市工商局诉至法院,希望确认变更违法,予以纠正。开庭后,宏润集团相关人员找到时任工商局局长赵长春,希望其能意识到这一明显问题,及时纠正。

一段录像显示,彼时,宏润集团人士与赵长春沟通时,得知该案新城区法院院长张孝民主审后,随口说“张孝民那是铁哥们”。但赵长春随后并未明确表态,只是将该局法规处处长喊到办公室,由后者接待企业人员。

关键词: 城中村 套路贷 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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