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检察机关依法对刘桂花决定逮捕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桂花(副厅级)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由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交办,由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对刘桂花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关键词: 刘桂花 检察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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