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规范秩序 确保考试招生工作高效有序实施

近一段时间以来,个别地方和学校不同程度出现了一些招生违规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近日,教育部印发《关于严格规范大中小学招生秩序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各校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规章、严格执行中小学招生“十项禁令”、高校考试招生“八项基本要求”和“30个不得”、招生信息“十公开”等规定,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确保考试招生工作高效有序实施。

《通知》要求,各地要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科学划定服务片区范围,按照强弱结合原则合理调配对口直升的初中和小学。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行为,不得提前招生,不得通过考试或变相考试选拔生源。

所有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统一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跨审批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严禁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混合招生。严禁“人籍分离”,严禁同时或者交叉注册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双重学籍”。定期核查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资质,未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不得实施跨省招生,严禁以临时迁移户口等方式骗取高考报名资格等行为。

进一步加强统一高考招生录取管理,进一步规范高校自主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进一步加强高考报名资格和加分资格审核。要加大对“高考移民”的综合治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获取高考报名资格行为。要严格高考加分资格审核,严格执行加分政策使用范围。要进一步提高录取标准,合理确定参加自主招生高校考核和具备入选资格的考生人数;进一步提高体育、艺术类招生的专项测试要求和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

关键词: 考试招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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