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贵州省专利资助管理办法》正式实施

记者从贵州省科技厅了解到:4月15日起,新修订的《贵州省专利资助管理办法》正式实施。

办法明确,即日起,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或其他途径向国外申请的发明专利实行分段资助,PCT进入国家阶段受理的,每件资助1万元,获得授权的,每件再资助2万元。

同时,完善专利申请资助程序,减少资助材料。凡是可通过其他途径取得的材料,如专利证书、企业营业执照等,不再要求当事人提供,以减轻当事人不必要的麻烦和负担,提高服务质量。

此外,办法还明确,对贵州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程实施单位、高新技术企业、拥有有效发明专利3件(含3件,不包括受让取得的专利)以上的企业、高校和科研组织以及在贵州省登记注册的专利代理机构(不含分支机构)开展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给予资助。据介绍,办法的修订将进一步方便群众办理资助事项,推动创新成果申请专利保护,促进知识产权运用,规范专利资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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