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假证上路行 被拘十天罚八千

8月10日上午,东台市唐洋交警中队民警查处一起持假驾驶证和假行驶证上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

当天上午10时许,正在226省道唐洋集镇段执勤巡逻的东台市唐洋交警中队民警,在226省道254KM处,发现一辆悬挂苏NAB53*号牌的重型厢式货车逆向停在街道上。民警通过警务通查询,发现该车未年检,有违法嫌疑。遂对该车进行检查,民警在检查该驾驶员出示的驾驶证、行驶证时,发现该车已年检至2017年9月,但印章字迹不对,遂将驾驶员带到中队进一步调查。经查,驾驶证上登记的驾驶员名叫卢某,经上网调阅照片,发现卢某与驾驶证上驾驶员照片不一样,并且此证在网上有补证一次的记录。经反复询问,其说出了实情。原来该车驾驶员叫夏某(男,36岁,家住宿迁市宿城区陈集镇陈集居委会四组),该驾驶证是他一朋友的,他拿来换上了自己的照片,而行驶证则是他花50元钱在路边摊上办的。民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其使用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和变造的机动车年检合格标志的违法行为,合计给予8200元罚款的处罚,同时报经市公安局批准给予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当事人后悔不已。

警方提醒: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持有合法有效的驾驶证、行驶证和检验标志,千万不能存有侥幸心理,持假证上路行驶,否则将受到严厉的惩处。

(周春明陈永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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