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首笔绿色电力交易在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完成

9月7日,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的《绿色电力交易试点工作方案》指导下,江苏省首笔绿色电力交易在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完成。

作为江苏省内首批试点企业之一,扬子石化—巴斯夫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广核新能源江苏分公司,签署了首笔绿色电力交易合同,成功认购电量1.07亿千瓦时,成为此次江苏省绿色电力交易的最大购买方,交易有效期至2022年底,所购电力均产自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

扬子石化—巴斯夫是德国巴斯夫和中国石化的合资企业,在减少碳足迹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致力于成为可持续运行的典范。据介绍,此次国家出台绿色电力交易试点工作方案,对企业而言是一场“及时雨”,满足了扬子石化—巴斯夫对绿色能源日益增长的需求。相比于传统电力,扬子石化—巴斯夫此次认购的电量相当于每年减少碳足迹七万吨,进一步助力其成为化工行业转型升级的先行者。

“此次交易不仅顺应了我们对可持续发展所设定的目标,同时也与双方母公司在2050年实现碳中和的宏伟目标完美契合。此外,我们也将助力客户群达成他们的可持续目标,减少整个产品价值链的碳足迹。”扬子石化—巴斯夫总裁杨晟表示,“我们期待能源市场的进一步开放,支持可持续发展,打造绿色发展‘新常态’”。

据了解,“碳足迹”(carbonfootprint)表示一个人或者团体的“碳耗用量”。“碳”,就是石油、煤炭、木材等由碳元素构成的自然资源。“碳”耗用得越多,导致地球暖化的元凶“二氧化碳”也制造得越多,“碳足迹”就越大;反之,“碳足迹”就越小。

据悉,国家发展改革委7日也发布消息指出,近期,该委和国家能源局正式复函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推动开展绿色电力交易试点工作。

该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战略部署,加快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必须要采取有力举措大力发展新能源。经过深入调研,我国开展绿色电力市场的条件已经成熟。参与绿色电力交易的市场主体,近期以风电和光伏发电为主,逐步扩大到水电等其他可再生能源。随着新能源成为电力系统的主体,绿色电力交易也将在电力市场体系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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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要开展绿色电力交易?

绿色电力与一般电力交易有区别吗?开展绿色电力交易试点总体考虑有哪些?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绿色电力交易是在现有中长期交易框架下,设立独立的绿色电力交易品种,积极引导有绿色电力需求的用户直接与发电企业开展交易,绿色电力在电力市场交易和电网调度运行中优先组织、优先安排、优先执行、优先结算,通过相关政策措施激励用电侧购买绿色电力的积极性。

我国试点开展绿色电力交易总的考虑是,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绿色电力在交易组织、电网调度、价格形成机制等方面体现优先地位,为市场主体提供功能健全、友好易用的绿色电力交易服务,全面反映绿色电力的环境价值。通过电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导全社会形成主动消费绿色电力的共识,充分激发供需双方潜力加快绿色能源发展,加快推动我国清洁低碳转型。(王健)

关键词: 电力 交易 试点 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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