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营造良好水域生态环境|动态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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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王华芝)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对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要求,结合金沙江禁渔工作实际,大姚县严厉打击非法捕捞以及销售野生鱼等违法行为,有效保护金沙江流域重点水域水生物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

开展好金沙江“十年禁渔”,宣传是关键。大姚县及时发布《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规范大姚县金沙江流域禁捕水域及其他天然水域垂钓管理的通告》,明确规定:金沙江、渔泡江大姚段干流、主要支流及其流域,属长江“十年禁渔”水域,主要涉及铁锁、湾碧、石羊、三岔河4个乡镇16个村委会(社区),禁止一切垂钓行为。同时,向涉及的4个乡镇16个村委会(社区)的群众、个体工商户等广泛宣传“十年禁渔”相关法律法规。

大姚县农业农村局不定期开展金沙江流域禁捕执法行动,重点对“三无”船舶、渔具网具、使用自用船偷捕、“绝户网”、网箱养鱼等各种非法捕捞行为进行执法检查,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废弃渔网进行了集中销毁。并联合公安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市场、餐馆等场所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在开展执法检查行动中,对非法捕捞行为及时依法立案查处。通过对违法行为的查处,达到了处罚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为实现“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的目标打下了坚实基础。

在今后的工作中,大姚县农业农村局将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等有关部门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切实提升日常巡查频次,建立健全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充分发动群众参与日常监督,群策群力、齐抓共管,切实保护金沙江流域重点水域水生物资源,营造良好的水域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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