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读:湖北出让“标准地”18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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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央广网

湖北日报讯 (记者祝华、通讯员官金梅、唐玥、实习生刘璟)“因为拿的是‘标准地’,很快就办好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五个证,项目迅速开工了。”7月28日,湖北太极钢结构公司行政经理黎红旭激动地说。

“标准地”是指在完成土地“三通一平”基础上,由政府组织完成区域规划环评、水土保持、洪水影响等统一评价的国有建设用地,企业拿地就可开工。同时政府明确规定投资强度、容积率等土地利用效益相关指标。

2019年底,在学习借鉴外省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我省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的意见》,明确2020年全省各级开发区新增工业用地按一定比例实施“标准地”出让。随后,我省各地积极开展规划环评、水土保持等区域性统一评价工作,并出台配套措施,促进“标准地”出让落地。武汉经开区2021年实施“标准地”出让以来,新增工业用地全部采用“标准地”供地。

截至今年6月底,全省累计出让“标准地”2657宗,共181301.92亩。其中,今年上半年出让“标准地”1042宗,共64953.52亩,有效地保障重大项目的投资落地。

实施“标准地”出让后,部分地方企业每亩土地节约评价成本8000元以上,项目从签约到开工建设所需时间压缩三分之二,项目开工时间比合同约定平均提前约5个月。

此外,“标准地”对相关投资指标的约定,有效提升工业用地利用效率,促进土地节约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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