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实施挂出“作战图”

本文转自:广州日报

很难见到一个《条例》的实施方案如此细化,如同“作战图”,将里面的项目一一拆解出来,挨个列明具体负责部门和完成时限,逐个“督战”。

5月13日,广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广州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记者见到了这份《重点工作(2021—2023年)一览表》。

据介绍,依据《广州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实施方案,在2022年6月1日前,将完成《条例》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

为做好《条例》内容落地实施,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全面梳理《条例》中涉及的各项制度和机制建设安排,编制形成《实施工作任务分工表》。

围绕《条例》规定内容所涉及的44家市有关单位和11个区人民政府,以及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等职责,筛选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的重点单位,整理其主要职责和要求。

例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推进、协调、督促全市数字经济发展工作,组织实施《条例》,加强对条例实施的协调、督促。制定《广州市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发展改革部门应当负责统筹协调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科技部门应当完善数字技术创新体系。

值得一提的是,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全面梳理《条例》涉及的第一批(2021—2023年)重要制度和机制落实、重点产业的集聚发展、重点平台的建设。

共有74个项目,其中重要制度共48项(含2021年印发26项),重点产业集聚区(园区)9项,重点平台建设共17项,编制形成《重点工作(2021—2023年)一览表》。

记者翻阅《广州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重点工作(2021-2023年)一览表》,发现每一个项目都列明在《条例》第几条,明确了责任单位,细化了工作情况,并写明完成时限。

例如:制定《广州市海珠区建设“琶洲算谷”若干促进措施》位于条例第十四条,责任单位为海珠区政府,具体工作为“大力大力推动算法高端资源在琶洲集聚,助力琶洲打造成为全国算法产业发展高地”等,完成时限为2022年12月。

分工细化、挂图作战,以此确保抓住重点、把握关键,全力推进数字经济发展各项重点工作落细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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